的士司机只是按了下喇叭要赔17万!究竟为啥?
的士司机程师傅驾驶出租车,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挡住了去路,于是他习惯性地鸣笛催促。三轮车主鲍某称自己受到了惊吓,让道的过程中由于内心慌张,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车里的乘客胡某也因此受伤,最后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家人因此把程师傅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程师傅需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合计共17.8万元。
的士司机:不服!蓝瘦,香菇
程师傅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说:“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我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我的车和三轮车根本就没有碰撞”。
保险公司认为:
出租车与三轮车没有发生碰撞,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程师傅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解释:
胡某的死亡,是因为三轮车车主鲍某在听到程师傅的鸣笛声后,受到惊吓才导致的。所以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属于交通事故。且两辆车有没有碰撞并非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汽车鸣笛应符合《交通安全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范,尤其是遇到非机动车、年长或年幼行人时,应主动让行,切勿急促、大声鸣笛,以免对方受到惊吓,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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