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超速被认定为机动车?济南女子遭扣12分
看看这辆车的外观,跟大马路上见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电动车也没有啥区别,可是小潘说了,不出事不知道,一出事才知道,原来自己的电动车竟然属于机动车。
8月12号,在工业南路上,小潘骑着电瓶车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了,对方是逆向行驶,小潘当场流了好多血,后来120把她送到了医院,后来这个车就被交警大队提走了。等了一个月,小潘终于拿到了交通部们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心想着这起交通事故她终于可以拿到点补偿了,但是拿到这份鉴定书,她却傻眼了,因为交通部门认定,她的这辆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而小潘持有的是C1驾驶证,因为与准驾车型不符,现在她不但没有拿到赔偿,自己的驾驶证还被交警扣了12分,并缴纳罚款200元,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
这个时候小潘再次拿出了合格证,发现合格证上写的明明就是电动自行车啊,到底依据什么,把我们平时所称的电动车划定为机动车呢?
这到底算辆什么车呢?小溪帮忙团里的张云海老师是山东交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他告诉特派员,电动自行车的定义里面有明确规定,就是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脚踏板。另外,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质量不能大于40公斤。听到小溪帮忙团的建议后,小潘终于搞明白了,她的车子不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定义,速度和重量也超出了标准。但让她觉得委屈和愤怒的是,电动车专卖店为什么要欺骗她,把机动车当作电动车卖给她呢?随后,我们和小潘一起找到了当初买车的车行。
小潘拿出鉴定报告给爱玛的销售人员看,可销售人员说:“没脚蹬子我认了,超重我也认了,但是我们这的车没有超速的,不信,咱们可以随便找一辆试试。”结果测出的最高时速是25公里,还是比国标快了5公里。但小潘说,我的车可没有这么慢,不信你测测试试。经过测试,小潘的这辆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45迈。
这也太蹊跷了,拿店里的新车测试,速度最高才25迈,可卖到小潘手里后,速度翻了几乎一番儿。这问题是出现在中间的哪个环节呢?特派员随便走进了另外一家电动车店,有销售人员向我们透露,秘密在于一个叫限速器的东西。这位销售人员似乎揭示了行业里的秘密,他们在卖车的时候都会悄悄的把限速器拔开,让电动车快一点,更快一点,那样在马路竞赛中就能比别的品牌更快一步。
如果你还是嫌自己的车子不够快,还可以改装电动车,这个速度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办不到的。经过记者的调查,济南市的电动车市场非常混乱,大部分电动车在出厂的时候就已经超速超重,而且在卖给顾客的时候,还会把控制车速的开关关掉,肆意对电动车进行改装也不是件稀罕事。既然大部分电动车已经脱离自行车的范畴,进入到机动车的行列,为什么不像四轮汽车和摩托车那样,挂牌入保险呢?交警告诉我们,国家发改委没有把它列入挂牌的名录里,由于无法进行挂牌登记,交通部门对电动车的管理也仅限于司法鉴定。随后,我们随机采访了市民,80%的人表示,如果电动车的最高时速限定为20迈的话,他们就不会选择电动车了,因为这样的时速实在是跟不上他们快节奏的生活。既然现在大部分电动车都已划入机动车的行列,我们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出台政策法规,让这个机动车行列里的新成员变得有身份、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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