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6年6月 中国已有9省市对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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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很早就已经将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纳入法规。据了解国内目前还没有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的全国性法规,只有一部分省市有相关规定。


那么国内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立法的省市有哪些呢?


1.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2.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乘坐家庭乘用车时,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应当坐后排座椅,未满四周岁儿童应当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3.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4.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6小条: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


5.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6.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条:携带儿童时应当使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7.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九条:鼓励机动车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8.南京市未成年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应当安排其在后排座位就坐;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9.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4米的儿童不得乘坐前排座椅;4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米的儿童乘坐小型轿车时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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